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影響及配合防 疫政策需要,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期限於109年12月31 日前屆滿須更新者,如因於期限內無法取得足夠繼續教育 積分,比照醫師法第8條第2項及護理人員法第8條第2項規 定,請貴局統一逕予展延6個月